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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杰美特: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日期:2023-01-31 05:26:5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7408) 用户喜爱度:等级969 本文被分享:993次 互动意愿(强)

    杰美特: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1. 证券代码:300868证券简称:杰美特公告编号:2023-010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1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2. 《决定书》提出本公司在公司治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预计负债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3. 本公司在收悉上述《决定书》后,公司组织所有董监高认真学习,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逐一对照《决定书》,查找问题根源,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的责任负责人,并进行了整改。

    4. 具体报告如下:一、公司治理不规范(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不规范2020年9月,你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5. 整改措施:1、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公司在2020年9月之后主动纠正改进,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6. 2、公司后续募集资金的使用也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进行审议。

    7.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部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持续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 (二)三会运作不规范你公司三会会议记录不完整,个别董事会表决票统计错误,个别股东大会监票程序不规范。

    10.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1. 整改措施:公司已对个别董事会表决票统计的错误予以纠正,并组织了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三会管理工作,促进相关人员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高公司三会规范运作水平。

    12.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部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持续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3. (三)关联方登记管理不规范你公司对关联方的识别不规范,关联方清单登记不完整,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14. 整改措施:1、公司重新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制定关联方登记表,重新登记公司关联方,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工作。

    15. 2、组织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专项学习培训,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16.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部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持续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你公司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个别事项未按规定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知情人名单进行确认的情况。

    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1、公司已组织内幕信息登记和报送的相关人员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专项学习。

    2、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及时按规定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力,切实提高合规运作意识。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部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持续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预计负债信息披露不充分你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未充分披露杰美特大厦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十四条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1、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前,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补充披露杰美特大厦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并揭示风险。

    2、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杰美特大厦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进行充分披露,并揭示风险。

    3、公司将组织证券部、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加强证券部、财务部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部、财务部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2023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持续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土地使用权摊销核算不规范你公司对杰美特大厦建设期间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未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第五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1、通过自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针对杰美特大厦建设期间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未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问题,公司将做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并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

    后续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杰美特大厦建设期间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2、公司组织财务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同时,公司将持续不断完善和修订公司财务制度,在制度完善的同时,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增强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对财务信息编报和信息披露规则方面的了解,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进行业务处理。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2023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持续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1、通过深圳证监局此次对公司进行的现场检查,公司认识到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本次现场检查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规范经营意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并将于近期组织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核查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自查自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30日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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