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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炬电子:火炬电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日期:2023-03-22 01:16:1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589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0 本文被分享:991次 互动意愿(强)

    火炬电子:火炬电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现将2022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4.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5.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22年12月7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林涛先生、吴金平先生、童锦治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 公司原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白劭翔先生、邹友思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7. (二)独立董事基本情况林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3月出生,博士、教授。

    8. 1999年起在厦门大学会计系任教至今,现同时兼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9. 吴金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0. 196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1. 从事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工作30多年,是电子元器件行业最资深的质量专家之一。

    12. 1994年取得第一批国家注册审核员资格(证书号00011),此后分别取得高级审核员、培训教师、验证审核员资格;是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JB9001)审核员的教师和考官;2016年12月取得第一批国家注册主任审核员资格(全国仅30人);作为标准的第二起草人组织编写了GJB546B-2011《电子元器件质量保证大纲》标准;作为标准的第一起草人组织编写了SJ30030-2018《宇航级和高可靠电连接器工艺控制要求》系列标准;作为标准的主要编写人参与了GJB7400B-2020《合格制造厂认证用半导体集成电路通用规范》等标准的编制工作;作为主编完成了《军用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工作程序与要求》《认证工作指南》等一系列文件的制定;是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元器件专家组成员,质量工程专家组组长;国防科工局元器件专家组成员;广州市领军人才评审专家组成员;广东省工信厅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

    13. 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部门副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4. 童锦治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1月出生,博士,教授。

    15. 曾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特展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16. 王志强先生(已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曾兼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助理。

    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金汇峰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华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白劭翔先生(已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法律硕士学位,律师。

    曾任厦门天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厦门今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厦门兴天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曾任宽甸三旺矿业有限公司、丹东万宝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兴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龙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凝辰实业有限公司、厦门羚羊智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凝阳游艇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福建省游艇产业发展协会副监事长。

    邹友思先生(已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教授。

    曾任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赛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厦门大学材料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厦门市鹏力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及4次股东大会,我们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全年共出具了10份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会议前认真了解会议的各项审议事项,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上,我们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认真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未涉及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林涛11001吴金平11001童锦治11001王志强(已离任)99003白劭翔(已离任)99001邹友思(已离任)99004注: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完成第六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因此独立董事林涛、吴金平、童锦治仅作为候选人出席一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10次,其中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各专门委员会有序召集、召开了各项会议,在公司战略制定、内部审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薪酬考核等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我们认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规范运行。

    (三)多维度掌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出席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及年审沟通等会议,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行业发展、日常经营情况的相关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

    日常履职过程中,通过微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司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财务运作情况等,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参考性建议。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材料,事先与我们进行必要沟通,并如实回复我们的问询,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1、分拆上市事项2022年,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科技”)至科创板上市。

    我们认为公司和天极科技符合分拆上市的条件,本次分拆具有商业合理性、可行性,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增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对天极科技的增资并取得相关股权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分拆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1)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2022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并及时充分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6.47亿元。

    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资金占用情况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3、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披露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2022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我们认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地域、行业水平确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度实际发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1,090.19万元,与披露的情况相符。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2022年度,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合规披露业绩预告,并确保业绩预告的数据真实准确,未发生业绩预告更正的情况。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董事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前已经得到我们的认可,相关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7、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9,881,746.56元。

    我们认为上述现金分红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023年,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我们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防范了公司运营管理风险。

    9、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承诺,并无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4份定期报告,98份临时公告,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参加了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展望2022年,我们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利用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公司的发展及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2023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并关注公司运营情况及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督促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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