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CHINAMINSHENGBANKINGCORP.,LTD.(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988)海外監管公告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作出。
3. 茲載列本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中國報章刊登之《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副行長任職資格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准的公告》,僅供參閱。
4. 承董事會命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高迎欣中國,北京2024年5月14日於本公告日期,本行執行董事為高迎欣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張宏偉先生、盧志強先生、劉永好先生、史玉柱先生、吳迪先生、宋春風先生、楊曉靈先生及趙鵬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曲新久先生、溫秋菊女士、宋煥政先生、楊志威先生、程鳳朝先生及劉寒星先生。
5. 证证券券简简称称::民民生生银银行行A股股代代码码::600016优优先先股股简简称称::民民生生优优1优优先先股股代代码码::360037编编号号::2024-032中中国国民民生生银银行行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关关于于副副行行长长任任职职资资格格获获国国家家金金融融监监督督管管理理总总局局核核准准的的公公告告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5月14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民生银行张俊潼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336号),核准张俊潼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7. 根据相关规定,张俊潼先生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就任本行副行长。
8. 张俊潼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于2024年3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9. 特此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