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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林三金: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6 19:50:2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5454) 用户喜爱度:等级960 本文被分享:987次 互动意愿(强)

    桂林三金: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75证券简称:桂林三金编号:2009-151证券代码:002275证券简称:桂林三金编号:2024-018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邹洵先生6.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2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7人,代表股份411,093,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652%。

    7.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409,313,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623%。

    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80,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

    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8,612,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8%。

    10. 3.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11.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411,093,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

    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12,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0股。

    14.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11,093,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

    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12,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0股。

    16.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11,093,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3数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12,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11,093,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12,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11,093,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12,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1,092,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11,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11,089,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08,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6%;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1,093,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12,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1,08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07,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9%;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1,093,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12,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1,093,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12,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09,386,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48%;反对1,706,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2%;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05,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821%;反对1,706,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79%;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2023年任职的独立董事莫凌侠女士、何里文先生、刘焕峰先生分别向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见证情况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2.见证律师:高瑶、叶子燕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1.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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