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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2-08-11 01:55:4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0009) 用户喜爱度:等级966 本文被分享:991次 互动意愿(强)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605077证券简称:华康股份公告编号:2022-051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投资项目内容: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投资建设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

    3. 投资金额: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

    4. 一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二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

    5. 特别风险提示1、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6. 2、本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土地出让、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等情形,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7. 3、本次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 4、项目推进过程中,若公司需要通过银行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融资成本较高,可能会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进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9. 5、本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 2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2022年7月22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关于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并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11. 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正式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12. 公司计划投资约30亿元,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投资建设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

    13. 一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年加工能力100万吨;二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年加工能力100万吨。

    14.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15.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 (三)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基本情况甲方: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乙方: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项目概况乙方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主要以玉米为原料,生产淀粉糖/糖醇、膳食纤维、变性淀粉等系列精深加工产品,以及利用合成生物学绿色制造等先进技术生产阿洛酮糖、乳酸/聚乳酸、氨基酸等产品)。

    一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年加工能力100万吨。

    二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年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

    (二)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实际需要,甲方原则同意将位于舟山粮食产业园南部区块的工业用地用于乙方项目投资建设。

    出让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及项目开工投产时限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为准。

    3(三)土地出让方式及使用年限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乙方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按现状出让),土地使用权为50年(具体以资规部门确定为准)。

    (四)甲方义务1、甲方确保项目用地完成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并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2、甲方应于乙方项目试生产前1个月负责将乙方投资建设项目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供蒸汽、供天然气、排污纳管等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供应、通讯设施、港口到乙方的玉米传输带,均连接至乙方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红线外5米内。

    3、支持协助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争取享受国家、省、现行有关投资及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享受市、区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5、确保乙方项目所需能耗指标。

    (五)乙方义务1、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安全、环保、劳动监察等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2、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地协议开展项目建设投产运营。

    3、项目的建设工程除公开招投标(包括议标)外,在同等条件下,部分工程可优先选择甲方所在地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建设。

    4、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生产经营所需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录用甲方园区周边或定海区域范围内人员就业。

    5、确定项目联系人同甲方进行联系,并承担项目审批等涉及的规定费用(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6、未经甲方同意,在该项目建成投产5年内,该项目(企业)及该项目(企业)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得转让给该项目(企业)以外的企业或单位。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支付甲方相当于项目支持资金金额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项目支持资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4(七)争议处理如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或争议,应在遵守本协议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如双方就争议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对原告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书应继续履行。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计划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的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对公司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项目后续实施情况而定。

    四、本次对外投资风险分析1、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2、本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土地出让、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等情形,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项目推进过程中,若公司需要通过银行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融资成本较高,可能会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进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5、本投资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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