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苏常柴A:关于拟签署五星分公司《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日期:2023-05-26 00:12:3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0693) 用户喜爱度:等级979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苏常柴A:关于拟签署五星分公司《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1.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70、200570证券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公告编号:2023-022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五星分公司《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重要内容提示: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协议补偿总金额为11,700万元。

    3.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4. 3、本次房屋征收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监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一、交易概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18日在常州日报刊登了《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常钟征告【2023】10号),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包括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五星分公司(以下简称“五星分公司”)在内的客车厂片区(1.2期)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具体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将对下属五星分公司房屋实施征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6.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监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五星分公司<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补偿协议,协议补偿总金额为11,700万元。

    7.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 二、房屋征收方的基本情况本次房屋征收方为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 三、被征收标的基本情况五星分公司位于五星乡新新村工业路北侧土地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333.1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工业划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12,008.63平方米。

    10.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质押、争议、涉及诉讼或仲裁、司法冻结等情况,具体情况参见表1。

    11. 表1五星分公司资产情况资产类别权证面积(平方米)原值(元)净值(元)土地39,333.109,000,000.004,454,937.00房屋12,008.6328,447,991.387,521,452.31设备/20,013,024.33327,309.70合计/57,461,015.7112,303,699.01四、定价依据及评估情况公司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委托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五星分公司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设备设施征收补偿价值进行评估,为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12. 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拟征迁涉及的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设备设施征收补偿价值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鑫洋资评报字(2023)第022号),五星分公司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含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备设施等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18日的征收补偿价值为95,875,835元。

    13. 五、补偿协议主要内容(一)协议双方甲方: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二)协议主要条款1、被征收房屋情况产权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建筑面积:28,428.93平方米。

    14. 2、补偿金额(1)补偿方式:货币补偿;(2)补偿款项:征收补偿总额为117,000,000元。

    15. 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含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备设施等相关资产补偿95,875,835元;搬迁费补偿710,723元;临时安置费补偿1,705,736元;停产、停业补偿费5,179,027元;搬迁奖励费8,528,679元、其他奖励费5,000,000元。

    16. 3、款项支付所有补偿款项分二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在签订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6,000万元;第二次支付在房屋权证及土地证注销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余款5,700万元。

    六、对公司的影响五星分公司是公司轻型发动机生产基地之一,目前已停产,部分设备及生产线已搬迁至非公开发行项目之轻型发动机及铸造搬迁项目的实施主体江苏常柴机械有限公司,本次征收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上述补偿款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数据为准。

    七、风险提示公司将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1、《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2、《监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6日。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